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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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清单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职责边界清单有关内容

根据《中共菏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菏泽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菏编〔2020〕34号),涉及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职责边界清单有关内容如下:

教育招生考试安全保障

市教育局:宣传贯彻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和改革措施;负责考务组织、考务培训、试题的清点、运送、保管等工作;开展学生诚信考试教育;负责国家教育考试作弊查处;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牵头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净化考试环境。

市委宣传部:联合相关部门把控教育招生考试宣传导向,协调各新闻媒体。

市委政法委: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及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涉考作弊行为等相关工作。

市委网信办:加强教育招生考试网络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营造正面舆论氛围;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舆情监测,查删违法违规有害信息,禁言、禁转、关闭散布违法违规信息的网站、平台、账号;将涉招涉考不良信息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在考试期间和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明确应急联络员;参与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市发展改革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考试收费标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电磁环境监测,对不明信号、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查找和定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明确应急联络员;参与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考点周边良好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试卷(含答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保执勤任务;考前考中考后配合市委网信办加强网上巡查管控,对网上出现的涉考涉招有害信息及时予以删除封堵,对确认散布有害信息或企图实施团伙作弊行为的QQ号、QQ群、微博或有关群组予以注销或采取必要阻断措施,督促指导属地网站严格落实交互式栏目先审后发、关键词过滤等内容审核制度和技术措施,对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网站依法处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生产经营、销售考试作弊器材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网上网下销售考试作弊器材广告进行清理,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予以处置;负责立案查处考试作弊违法犯罪行为,并将案件侦破情况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在考试期间和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明确应急联络员;参与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市财政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为教育招生考试业务开展以及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工程提供资金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有关考生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等信息的查询核对。

市城管局:监督城区各建筑施工单位,在高考前2日至中考结束之日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7时之间禁止施工作业。高考、中考之日全天禁止施工作业。责令考点以及考生、监考教师入住宾馆周围的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在考试期间停止施工或营业。责令考点周围摊点、店铺在考试期间停止对考试环境有影响的经营活动。

市水务局:负责考试期间考点和师生食宿宾馆的公共供水,保证供水质量。指导考试期间的防汛工作,组织及时排除考点周边道路上的积水。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教育招生考试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招生考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根据上级文件指导规范考生体检标准,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各地做好考生体检工作;检查考点周边以及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场所的公共卫生情况。

市国家安全局:负责提供教育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技术支持。

市市场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的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参与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市法院:审判涉考涉招违法犯罪案件,案件处理结果通报教育部门。

市检察院:依法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行为。

市国家保密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对存放试卷的保密室的资格进行保密认定和检查。

菏泽供电公司:按照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做好教育招生考试报名、施考、扫描、评卷、录取等各环节电网侧的电力保障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客户侧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及告知。

菏泽学院、齐鲁工业大学菏泽校区、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加强在校生的法制道德教育和国家高考政策教育,组织在校学生签订不参加高考报名、不替考、不参与高考作弊的保证书。高考期间,安排正常的教学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学生外出参加高考或参与高考作弊。严把新生入校关,以高考电子档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为准,认真核对考生证件,按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发现冒名顶替和以其它违规方式取得入学资格的考生,要严肃处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时、从严处理违规舞弊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