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执结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是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和推进政府公信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近日,菏泽中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标的近亿元,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不仅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青岛某公司申请执行某县政府建设用地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为10多年前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因经营不善,该公司一直未投入生产,且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该县政府在优化城市建设过程中,拟对该公司占用土地予以征收,并为企业重新规划了工业园区,供其生产经营。因未明确出让土地交付问题,县政府也未将土地补偿款支付给该公司,2019年4月,双方产生纠纷,后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县政府未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8月,该公司向中院申请立案执行。
立案执行后,因案件标的较大,双方涉及民营企业和政府,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制定执行预案,力求做到妥善执结本案。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仲裁事项没有释明土地交付问题,拒绝交付涉案政府土地。承办法官仔细倾听双方诉求,对仲裁裁决不明确的事项,及时与仲裁委员会沟通,要求仲裁委释明裁决条款,解决双方争议焦点。
在与双方当事人几十次沟通后,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涉案土地现场,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在法院主持下完成涉案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交付、执行款项支付等事宜。近日,县政府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将近亿元案款汇至法院指定账户,案涉土地使用权也被顺利收回,案件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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