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据悉,9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11月1日实施,明确要求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等民生领域,除机器自助服务外,还要保留传统人工服务方式。
老年群体不会用智能手机,看病挂号遇难题;想逛个公园,也先得扫二维码购票预约;到缺少人工导购的超市购物,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字太小看不清……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网上办事、手机办事、人工智能、无人值守等新方式在极大方便群众的同时,也为一些“小众”群体带来了困扰。
“智能服务”固然是有好处的,它能减少人工开支,压缩办事时间,实现科技服务的进一步优化。不过,“智能服务”再好,也不能因为有了“智能服务”就变成“无人服务”。毕竟,“智能服务”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其程序均为事前输入,因此缺乏灵活性和人性化。另外,在遇到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况时,缺少人工服务的配合,智能机器人也就无法有效运行了。
因此,相关部门要做到未雨绸缪,规定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涉民生事项中保留“人工服务”确有必要。既要在拓展“智能窗口”普遍化的同时,也要给特殊需求留下“人工窗口”,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从立法的角度看,北京市在上述条例规定这些民生领域必须保留“人工服务”,才是真正的为民服务,让“智能”为“大众”服务的同时,也保留“人工”为“小众”服务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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