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移动微法院的诞生和不断发展壮大,是人民法院紧跟信息技术革命步伐、主动对接国家网络强国战略的实践成果,体现了新时代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责任导向。大力发展移动微法院,是率全球之先建立移动电子诉讼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展现其先进性优越性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0年,是通信业务推陈出新、通信方式不断变迁的70年;是通信技术迎头赶超、通信能力持续提升的70年;也是中国互联网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70年。随着移动通信与互联网技术、平台、应用、商业模式的紧密结合,以及移动智能终端广泛普及,移动互联网以其泛在、连接、智能、普惠等突出优势,有力推动了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以及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成为创新发展新领域、公共服务新平台、信息分享新渠道,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
70年来,人民法院风雨兼程、砥砺前行,锐意创新,紧跟时代步伐,见证了中国法治的发展进程,谱写了法院人的改革创新篇章。尤其是近年来,全国法院顺应互联网时代司法与网络融合发展的大趋势,大力推进“互联网+审判”,打造出司法网拍、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互联网法院等依托PC互联网的一系列司法“金名片”。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蓬勃发展,人民法院又以智能手机和社交软件为载体,打造出了更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新名片——移动微法院,初步构建起以中国移动微法院为总入口,各省移动微法院为分平台的移动电子诉讼体系。
移动微法院较早于2017年出现于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经过宁波市县两级法院近1年试点,2018年9月推广至浙江全省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于2019年3月推广到北京、上海等12个省(区、市)辖区法院,由“浙江移动微法院”上升为“中国移动微法院”,因其方便、高效、公信等特点受到群众和企业的广泛欢迎。截至今年8月30日,移动微法院注册当事人已达28万余人,注册律师5.3万余人,约130余万案件在线上开展诉讼活动。今年7月,还实现了基于移动微法院的跨域立案功能,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
与杭州、北京、广州三地相继成立的互联网法院“以互联网方式专业审理涉网案件”的功能定位不同,“移动微法院”系针对普通案件打造的移动诉讼平台,可在民商事、行政、刑事自诉、执行等案件(约占法院收案总量90%)中普遍化地实现在线立案、送达、证据交换、调解、开庭、执行等功能。实践证明,通过移动微法院办事、办案,开启了移动电子诉讼的新模式,群众和企业跑的次数更少了、办案速度更快了、协调沟通更畅了、诉讼成本更省了、司法公信更高了,充分彰显了其公开、公正、效率优势,释放出巨大的变革能量。这不仅是技术上的创新,而且伴随着诉讼规则的重塑和办案流程的再造,将有力推动诉讼机制与司法制度实现重大变革,是继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之后,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中央网络强国战略的又一生动实践。
回望过去,移动微法院的诞生和不断发展壮大,是人民法院紧跟信息技术革命步伐、主动对接国家网络强国战略的实践成果,体现了新时代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责任导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提出建设网络强国重大战略,要求“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新时代最大的科技突破无疑是以互联网为标志的信息革命,给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的改变,同时也拓展了社会治理的时间、空间、质量和效率维度。移动微法院主动适应网络化、移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依托微信小程序打造移动诉讼平台,通过整合网上立案、缴费、查询、送达、调解、庭审、执行等20余项功能,为当事人和法官提供便捷、透明、智能化的诉讼服务,有力推动了我国互联网司法的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动力变革。作为审判执行工作与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合的新载体,移动微法院必将推动国家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移动微法院之所以能够取得积极成效,其核心理念和关键技术在于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从司法供给侧发力,充分彰显了司法改革真诚为民的目标导向和价值追求。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1.2%,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已高达99.1%。移动微法院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借助我国移动网络广泛覆盖、微信程序便利沟通的巨大优势,嵌入微信小程序,无须下载安装APP,一案一空间,一步一引导,当事人和法官不用同时在线,以其可移动、微而小而体现的大众化、易普及优势,全链条、全覆盖而体现的集成化、普惠性优势,易操作、简便化而体现的体验好、更智能优势,模块化、标准化而体现的易升级、可推广优势,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参与诉讼,切实感受到了“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使打官司“最多跑一次”直至“一次不用跑”成为现实。
展望未来,大力发展移动微法院,是率全球之先建立移动电子诉讼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展现其先进性优越性的需要。当前,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作为这个时代的最大变量,使中国与世界各国处于同一起跑线甚至领跑世界,我们成立了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全国各地电子诉讼正如火如荼地快速发展,形成了综合性、系统性、专业性的电子诉讼模式。互联网发展到下半场,我国更要进一步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普及率高、发展迅猛的先发优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移动互联技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进一步打破传统诉讼在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线上举证、文书送达等方面的规则壁垒,打破“数据孤岛”,深化司法智能化建设,按“五五改革纲要”关于打造世界领先移动诉讼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积极构建既符合本土实践需求又引领时代潮流的智能化、系统化、集成化移动电子诉讼新模式,全面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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