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2018年1月3日在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正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服务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发展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依法履责,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聚力办案主业。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3479件,审执结85217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8.9%和10.4%,案件结收比达102.1%,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6407件,审执结6202件。全市法院收、结案数量再创历史新高,牡丹区、郓城县法院结案数量超过万件。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三个主攻方向”和深入实施“四项工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5067件,同比下降16.7%。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犯罪案件1653件,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故意杀害4人的张先锋、强奸杀人的李帽合等重大恶性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加大对贩卖毒品、邪教组织、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侵害公民身心健康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184件,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案件97件,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保持对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9件,市法院审结国家发改委基建物业中心原主任宗学文受贿、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贪污受贿、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受贿贪污案,彰显党和国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坚持教育挽救方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圆桌审判”和轻罪记录封存,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6次,防治校园欺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单县法院少审庭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加强涉外刑事审判工作,市法院审结首例外国人犯罪案件,依法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三)服务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审结商事案件21109件,同比增长4.5%。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4279件,促进市场要素快速流转。积极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股权、证券、票据、保险等案件6840件,市法院妥善审结一批过亿元的金融借款案件,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理破产案件27件,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帮助困难企业实现重整,市法院依法受理菏泽鼎顺高速公路产业有限公司、菏泽齿轮厂等破产重整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出台审判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得到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06件,依法审理了一批侵犯五粮液、大润发、完美等知名商标案件。依法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337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服务绿色发展,全市法院成立11个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严厉制裁破坏耕地、污染环境、乱垦滥伐等行为,审结此类案件10件,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落实司法为民,依法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一)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31665件,同比增长8.9%。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全市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2141件,开发区法院邀请相关单位人员成立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促进家庭和谐,巨野县法院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防治家庭暴力,单县法院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妥善审理离婚案件。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开发区法院被授予“山东省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称号,曹县法院、单县法院被授予“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称号。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此类案件71件,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东明县法院审结28名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审判衔接机制,审结此类案件1229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从快审理农民工讨薪案件,鄄城县法院一次为13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3万元,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被告人法律责任,保障劳有所得、弱有所扶。
(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87件,同比增长7.8%。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863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违法或无效、履行法定职责132件,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诉讼请求230件,分别占结案的15.3%和26.7%。妥善审理土地征用、城建拆迁、城管执法等案件,支持政府开展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加大协调力度,注重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一审案件经和解原告撤诉189件,占结案的21.9%。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法院审理朱某某诉牡丹区政府、市政府房屋征收补偿一案,牡丹区分管副区长出庭应诉,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旁听审理,取得良好效果。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5次,提出司法建议32条,市法院就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提出建议,得到市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审结赔偿案件9件,决定赔偿金额35万元,实现司法救济功能。
(三)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扩大信息化便民应用,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络拍卖、远程视频接访、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民措施,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推进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建设,设立诉调对接中心(站)60处,畅通纠纷解决渠道,诉讼外有效调处纠纷6320件,曹县法院在交警大队设立法官工作室,开展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提高解决纠纷效率。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2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15万元,彰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三、维护司法权威,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一)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全市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分别听取专题汇报,市政府、市政协给予大力支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爱军等领导对解决执行难作出专门批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执行联动工作会议,建立18个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府相继出台文件,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全社会空前关注和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形成浓厚氛围,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3864件,执结22617件,执行到位金额11.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1.4%、18.9%和20.1%。
(二)强化措施打好执行攻坚战。在全市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将新收未结案件、终本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信访案件列为清理重点,强化组织领导,排查摸清底数,发动集中攻势。曹县法院开展“执行风暴”,单县法院开展“迅雷行动”,利用节假日、八小时之外集结干警集中攻坚;巨野县法院开展“凌晨出击”,利用无人机直播拘留“老赖”,百万网民围观点赞;定陶区法院抓住棚改有利时机,现场查封房产,及时划拨补偿款,增强执行效果;牡丹区、开发区、成武县法院对涉房地产开发、民间借贷、公职人员金融借款等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提高执行效率。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实际执结案件5916件,省法院要求的“三升四降”指标均同比向好,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
(三)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四个基本”要求,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建设。两级法院都设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对重大执行案件远程视频指挥,增强执行能力。完善金融机构网络查控体系,成武县、郓城县、东明县法院与房管、工商、公安等单位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对接,对被执行人存款、房屋、车辆、证券等财产一网打尽,努力破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难题。强化失信惩戒,将6723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在申请贷款、市场准入、高消费、出境和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进行限制,在征信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曝光,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批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坚决制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市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意见,加强刑事诉讼衔接配合,共同打击拒执犯罪,全市法院司法拘留762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人,让司法裁判真正成为惩治违法失信的利剑。
(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全市法院推行“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组建执行团队87个,司法警察协助执行,加大信息化装备投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强化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累计网拍583次,成交额1.04亿元,提高财产变现率,增强拍卖透明度,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350万元。规范执行款物管理,严格登记、保管、发放流程,实行一案一账户,及时兑现胜诉人权益。
四、深化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审判机关
(一)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巩固扩大员额制改革成果, 全市法院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人均办案数量同比增长13.6%。强化院庭长办案职责,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年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审结案件9165件,同比增长14.5%。加强审判执行团队建设,组建428个审判执行团队,基层法院普遍建立法官工作室特色团队,发挥团队作业优势,提高办案效能,全市法院结案数量比2016年增加8014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院庭长不再签发裁判文书。依托信息化技术加强案件流程和质效监管,切实解决放权之后的监督问题。组建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提供审判建议,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7%,位居全省法院前列,裁判自动履行率达76%,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
(二)积极推进各项审判机制改革。深入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遵守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保障律师辩护权利,促进庭审实质化,市法院、牡丹区法院积极推动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提高出庭作证率。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量刑成为法官的自觉和常态,促进类案同判。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加快办案流程,东明县法院与县检察院联合出台《社区诉审工作办法》,对轻微刑事案件当庭宣判,提高诉讼效率。扩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1.5%,节约司法资源。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1.8%。推进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减刑假释从严审查,公开开庭审理,均有人民陪审员参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依法适用减刑幅度变更、不予减刑假释,确保公开公正。市法院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规范审查方式,被省法院推广经验。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实现诉访分离、依法治访,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实行远程视频接访、律师代理申诉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市法院律师代理申诉115件,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62件,依法启动再审60件,维护司法公正。
(三)继续深化司法公开。依托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案件信息,当事人凭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案件进展,累计上网裁判文书18万份,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公平正义。打造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矩阵,吸引“粉丝”48.9万人,影响力与日俱增,市法院微博连续6年入选“全国十大司法系统微博”,牡丹区、巨野县法院微博稳居全国法院十强。用心传播法治精神,市法院制作的法治微电影《春来若然》,作为全省法院两部入围作品之一,被推荐参加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全国优秀法治微电影评选;成武县法院制作的法治微电影《龙虎斗》,巨野县法院制作的《依靠》,东明县法院制作的《一念之差》,网上点播超过5万次,受到广大网友好评。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一)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坚持政治建院,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审判立公信,以公信提效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法院掀起学习热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立根固本、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组自身建设,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定期述职述廉,深入组织开展党性教育、干部培训和风险警示等活动,积极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坚定法官干警社会主义法治信仰。落实“双联双创”要求,认真开展扶贫攻坚活动,市法院曹县青岗集帮扶工作通过验收,并与倪集街道办事处建立帮扶关系。创新法院党建文化,市法院打造党建文化长廊,将红色革命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内容有机融合,拓展党建文化新领域,市内外23家单位专程前来参观。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党组书记上党课,纪检组长上廉洁教育课,逐级开展廉政谈话,层层压实廉政责任。强化对审判权的常态化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认真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4次,电话回访当事人498人。坚持有案必查、绝不姑息,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组织业务竞赛、专家授课、案例研讨、信息化培训等活动百余场,参训干警1900余人次,积极参与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多人次获奖,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加强基层人才储备,帮助基层法院招录公务员21人。加强基层审判设施建设,龙堌矿区法庭建设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充分肯定,牡丹法庭将司法文化和牡丹文化融汇结合,鄄城县、东明县法院审判综合楼开工建设,基层司法服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解决困难,推动工作。认真落实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代表建议、来信19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开展“听评庭审促公正”活动,邀请代表637人次,旁听庭审62次。坚持协商民主,认真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积极采纳意见建议,办理委员提案、来信10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43件,支持配合检察建议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法院网络发言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全市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11次,接待群众800余人次,增进群众对司法的了解。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70个集体、143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等荣誉称号。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共同推动和见证了法院工作的新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审判执行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案件质量效率不高、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仍然存在,审判执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执行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管理、执行手段、装备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法院办案压力日益加大,尤其基层法官超负荷工作成为常态;五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基层招人难、留人难,人员老化断层,审判辅助人员普遍不足,市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审判场所无法满足办案需要,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的攻坚时期,也是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工作主线,以加强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司法改革、保障民生、执行工作、自身建设为重点,更新理念,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自觉贯彻到审判实践之中。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恪尽职守服务工作大局。按照市十三次党代会制定的发展蓝图,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快审理杀人、抢劫、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严惩涉黑、涉毒、涉邪教组织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审理涉金融风险、涉“僵尸企业”、涉大项目建设等案件,加强法律释明、司法建议和风险提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产权案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妥善审理涉土地房屋征收、不动产登记等行政案件,恪守司法公正,加大矛盾化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全心全意落实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事关民生安定的案件。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严惩冒领、侵吞、挪用扶贫资金犯罪。服务民生经济发展,加强对环境资源保护、淘宝村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案件的研究和审理。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发挥诉调对接功能,扩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聚力攻坚强化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能力。积极争取党委关心和社会支持,发挥执行联动威力,拓展信用惩戒领域,提高自动履行率。加大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公开曝光“老赖”,严惩拒执犯罪,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五、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的改革任务,继续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办案责任,积极探索审判权的实现形式和监督制约模式,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加强思想引导工作,直面矛盾,正视问题,敢于担当,确保改革成效。
六、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党内监督,严明纪律作风,严惩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法院工作规范化,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强化对下监督指导,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关心爱护基层干警,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砥砺前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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