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曹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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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琐碎又棘手的情况。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交通事故……这些看似平凡的问题,足以让人焦头烂额。当这些矛盾纠纷出现时,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来自不同的背景,有着不同的职业和经历,却怀着一颗热忱的心,站在解决民间纠纷的前沿阵地,以非诉讼方式的柔韧与灵活,用高效和专业的态度,建立起社会冲突的缓冲机制,为群众排忧解难。
近年来,曹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中来,打造了一支专业的特邀调解员队伍。在他们正式驻院工作的第一周,已成功调解4件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工资久拖不给付 积极调解化“薪”愁
2022年8月,原告受被告雇佣到某项目从事砌墙工作,工作结束后,应支付工资款36798元,但被告仅支付给原告34000元,拖欠2798元未结算。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被告以工程款没有下来为由迟迟不给。2023年9月,被告又让原告到其他项目帮忙,称工程干完后结算工资。原告遂和父亲刘某某一起从事砌墙工作,但3440元工资款被告仅支付2500元,拖欠940元未支付。两次欠款共计3738元,原告多次交涉,但被告以公司没有给钱为由,拒不支付。
特邀调解员在收到诉讼材料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倾听他们的诉求。
“我现在也没钱,他们也没给我结账,我没钱给工人付工资。”调解现场,被告认可欠付农民工劳务费的事实,但表示自己也有难处。面对这一情况,特邀调解员秉持法、理、情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工人的不易。并告知其拒不支付工资的法律后果,引导被告主动承担责任。最终,经过耐心沟通,原被告双方就工资款支付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支付原告工资款2000元,这起劳动合同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调解要以理为基础、以情为纽带,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特邀调解员们这样说。
离婚纠纷巧调解 一别两宽不结怨
2018年,原、被告通过媒人介绍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19年6月,双方在曹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9年12月,婚生男孩吕某某出生。由于双方认识时间较短就仓促结婚,没有培养出良好的夫妻感情,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原告主张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起诉离婚。
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特邀调解员陈凡运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希望促成本案调解。然而双方各抒己见、矛盾重重,发现调“和”无望后,为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陈凡运以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为切入点,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经过多次沟通疏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在法院出具调解书后,当场履行了各自义务。
“纠纷摆在面前,我们调解的结果关乎一个家庭的命运,不敢有丝毫马虎。”陈凡运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搭建“线上调解室” 微信群里化纠纷
被告史某与原告徐某系朋友关系,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期间,被告因生活需要向原告借款5400元,借款到期后,被告迟迟不还款,双方为此产生纠纷。特邀调解员祝清敏、刘燕在了解事情经过后,考虑到当事人不在本地,不方便到达现场,于是通过建立微信群“线上调解室”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将“以和为贵”贯穿调解全过程,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在微信群上经调解员耐心调解,史某表示愿意偿还徐某5400元的欠款,且一次付清,该纠纷得以化解。
“通过线上调解,打破时空限制,双方远隔千里也能实现‘面对面’调解,避免了外地当事人来回奔波,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践行了为民初心。”特邀调解员祝清敏开心地说。
府院联动解难题 多方合力化纠纷
朱洪庙镇村民袁某受雇于邻村村民刘某搭建蔬菜大棚,施工期间,袁某不幸触电身亡,家中有70岁老母及妻子儿女等近亲属,其亲属与被告因袁某死亡一事不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故诉至法院。
审前准备阶段,本院将该纠纷委托特邀调解员陈宁梅调解。调解过程中,朱洪庙镇综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侯鑫积极协调管区负责同志及原被告所在村的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承办法官靠前指导。调解过程中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通过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各方正确对待和处理问题,双方达成有效共识,就该案相关赔偿事宜达成调解方案,为此案画上了句号。
人民调解员是社会的守护者,是和谐稳定的基石。曹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力度,继续深化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解纷需求,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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