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曹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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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法院坚持将长期未结案作为“压案不查”的“关键少数”,从狠抓源头防范、动态监管、绩效考评入手,通过全面“体检”,深挖“病灶”,靶向治疗,实现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今年截至7月底,该院累计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案件38件,案件数量降至3件,降幅达89.4%。
一是强化“预警+督办”机制,狠抓源头防范。推行审限预警制度,建立审限监督台账,对临界审限10天、15天、30天以内案件,审管办发布预警通报,督促承办法官加快办理,避免长期未结案“边清边积”“未清又增”。完善案件督办机制,对审理期限已超10个月未满一年的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醒,发出提醒函或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承办法官尽快办理。对审理期限满一年以上的案件承办人发出督办函,督促承办法官制定结案方案、及时结案。目前,审管办已对21对11名法官进行专项提醒,接受督办的法官均在3日内制定结案方案,加快案件审理,有效杜绝案件久审不结。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制度管人。健全完善审限管理制度,出台《员额法官办案质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严格落实审限制度的规定》,从审限扣除的标准、期限、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审限扣除和延长作出明确规定,强化了办案团队自主管理意识,压实员额法官主体责任,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提高。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动态监管机制,审管办建立起长期未结案件动态管理台账,每个工作日定时在微信工作群和内网系统通报各部门当期长期未结案数、环比增减比例、季度末剩余目标数和季度还需化解数。形成审限监督清查长效机制,由院长、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定期随机对案件审限扣除、延长进行检查,责令审限扣除不规范的案件承办人立行整改。3月以来共发布23次动态通报,院长督办化解两年以上未结案13件,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督办化解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建立审委会分析研判长期未结案机制,重点分析研判案件审限变更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为拖延,并逐案分析原因,确定承办人责任,制定化解方案。经研究确定轻微瑕疵案件213件,瑕疵案件25件,已全部要求限期整改。建立长期未结案动态监督跟踪台账,采取一天一排查、一周一填报,实行清单式、销账式管理,实现减存量、控增量的目标。
三是强化“考核+评查”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将长期未结案清理化解情况全面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与月、季度考核及评先评优挂钩。对平均审理时间短、审执效果好的部门及案件办理人员予以奖励,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对长期未结案件较多且无法提供正当理由的部门法官,将按照考评细则扣除其相应考核分值,倒逼办案法官强化审限意识。完善长期未结案件评查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违法超审、主观怠工、拖延办案等原因造成案件长期未结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认定瑕疵司法行为。实行长期未结案季度考核、月报告、周通报制度。2021年以来,已发布长期未结案专项通报15期,涉及28名员额法官,累计通报案件443件次。今年,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存在拖延办案的1名干警认定瑕疵司法行为,并通报批评。
四是强化“审执+联动”机制,深化部门合作。针对群体性纠纷、敏感性案件、资产处置困难等难题,抓实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积极主动与党委政府、基层组织、行业协会沟通衔接,多方联动化解长期未结案件,提高化解实效。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案件1227件;多部门联动化解涉企等案件37件。积极打通法院与鉴定机构的对接渠道,准确掌握评估、鉴定的节点和进程,及时了解评估、鉴定存在的困难,督促鉴定机构一般案件一个月内、复杂案件三个月内作出鉴定结论或意见,避免因鉴定时间过长导致产生长期未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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