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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对我院推进风险防控机制的做法作出批示
近日,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李宪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韩红岗对我院坚持底线思维,积极推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做法作出批示,对我院的做法予以肯定。
3月11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宪忠在批示中要求,“县法院要认真学习落实好正智院长的批示精神,全体干警都要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风险防控机制和意识融入法院工作的全过程,抓常抓细抓实,持之以恒,见真成效。”
3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韩红岗作出批示。他指出“去年底以来,曹县法院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推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做法非常好,望再接再励抓好落实,把风险防控工作做的更好。”
下步工作中,我院将结合本院实际,强化措施,着力推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存在风险的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发现、预案精准、处置得当、成功化解,促进风险防控工作在曹县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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