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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曹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作者:曹县法院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曹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曹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共反馈3类17个问题,提出意见建议4项,细化分解为37个问题。曹县人民法院党组对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以上率下,精准发力,强力推进,集中进行了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攻坚,既抓具体事、具体人,又抓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现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条条有依据,集中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已整改完成33个,正在推进整改的4个,完成率89.19%;建立健全制度16项,挽回损失1.0348万元,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2人(其中,批评教育3人,谈话提醒9人)。交办信访件26件,涉及17人,现已办结26件,办结率100%,查实3件,警告处分1人、其他处理2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党组工作议事规则、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案件审限管理等16项制度,织紧织密了制度的笼子,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目前,全院上下工作作风进一步严实,奋发向上、比学赶超已蔚然成风,成为广大干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干事自觉。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存在缺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坚持学习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中共曹县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必学内容,逐项落实,截至10月份开展集中(扩大)学习研讨10期;并在8月4日召开的党组中心组理论集体学习(扩大)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以来对政法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重要讲话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了研讨发言,确保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入心入脑,提高“在党言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的”自觉性。

  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每发表一次重要讲话、中央每召开一次重要会议,从党组到各支部,都在第一时间主动学习领会,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每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组织两名以上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做研讨发言。3月份以来,7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已有20名同志进行了研讨发言。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依托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等学习教育,持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干警119人次到曹县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强化党员干警的党性观念和法规意识。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研讨重痕迹轻效果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继续严明学习培训纪律,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全面开展自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近年来心得体会、对照检查材料等进行自查自纠,对搞拿来主义、学风不实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重新撰写。加大了对干警的心得体会、调研文章等材料的审核力度,对敷衍了事、照搬照抄的干警坚决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

  4.关于“在个别案件审理中,片面强调办案法律效果,忽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日常管控,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做到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快速处理同步开展。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敏感事项报告(请示)工作的规定(试行)》,对进入法院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填写风险等级评估表,按规定逐级上报。

  5.关于“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结合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强化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对学习不到位的浅学漏学内容、人员进行集中补课;紧紧盯住顽瘴痼疾问题,继续推进建章立制,实现长效长治。

  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坚持立行立改,党组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有关规定;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内容,对没有报告此项内容的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整改。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严格执行《曹县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暂行)》,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审判工作、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纳入该考核办法共性指标;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微博、微信、简报等宣传媒体深入解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准确把握司法领域网络意识形态的形势特点,积极适应舆论传播新方式,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方式来不断提高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能力和水平。

  8.关于“主要业务工作成绩不突出,审判质效存在明显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审判管理,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员额法官的办案数等重要核心指标一月一通报,审限预警每周一通报,审判态势分析每季度一通报等,同时对排名倒数落后的法官,院长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对存在长期未结案件的法官,向其发布督办令、监督办理。召开了4次分析研判审判工作态势,约谈了 3名法官。二是严格落实员额法官绩效调度例会制度,发挥好绩效考核办法的指挥棒作用。三是加强体制改革,稳步推行繁简分流。制定了《曹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审判工作质效。

  9.关于“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树的不牢”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对法官办案的案结事了意识教育,督促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严格落实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家事审判实质性运作,三是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落实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10.关于“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了诉前调团队力量,新聘任14名人民调解员,加大了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对接力度;二是制定了《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与调解工作操作规程的办法》,明确了人民调解员的选任、管理、考核、补助、工作规程、培训等,进一步促进矛盾化解。三是修订完善法官绩效考核办法,把诉前调解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考核标准。四是推动无讼村居(社区、企业、学校)创建、“万人起诉率”纳入全县平安建设考核工作。

  11.关于“个别法官对裁判文书上网不够重视,存在上传不及时、不均衡甚至不上传”等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完成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审判流程节点信息等任务,加快审判流程信息自动推送;二是审管办加强审判执行节点管控,每月排名通报、调度员额法官文书上网、庭审直播情况;对文书上网工作落后的法官调度、通报、督促。

  12.关于“互联网开庭少”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落实省法院考核办法,实行量化管理,将互联网开庭数量分解到业务庭、人民法庭,审管办每天统计各业务庭互联网开庭情况,每周进行排名通报;二是加大对排名靠后业务部门调度督导力度。

  13.关于“执行人员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时限把控不准,部分执行案件办案周期过长,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进一步优化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落实,把执行法官平均办案天数纳入业绩考核指标,每月调度通报。

  14.关于“个别法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执行难”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开展了全面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了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手段运用程度,加强对执行全过程的监督,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干警进行了依法严肃处理。

  15.关于“实际执行到位率偏低,终本比例较大,申请执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尽快办结,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执行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加强诉前保全、诉中保全等事先防范措施力度,提升财产保全率;加大审判环节中自动履行率的考核力度,提高审判人员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力度。三是拓宽财产查控、处置的方式和渠道,加大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大了联系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各种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已司法拘留11人,以涉嫌拒不执行罪移送公安立案1人;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8次,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16.关于“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谋划不够,抓得不牢不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建立健全“两个责任”落实体系,构建起党组书记总抓,分管领导主抓,庭室、人民法庭负责人具体抓的机制。组织开展了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条例》、《监察法》、《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认真落实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谈、庭室负责人与一般干警谈,做到谈话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制度。7月份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述廉报告,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支部书记建设的职责,有效防止了抓业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现象。

  17.关于“纪检监察组职能发挥不充分,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结合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时传达学习了全省法院系统的典型案例通报,党组成员、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袁正新同志上了主题党课;组织现有从事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学习查案办案的正确流程、案件报告的规范制作,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积极与县纪委监委请示沟通,争取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查案、办案的能力;四是“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事纪检监察干部凡事要以身作则,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的行为,如发现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调离纪检工作岗位。

  18.关于“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反对形式主义,党组负责人带头整改,并将述职述廉述德与考核考评一律相挂钩;以培养优良家风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助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及其家属知廉守廉、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19. 关于“值班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监察部门加大对上下班的纪律执行情况、窗口单位服务作风等的检查抽查力度,并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已发布信息2期,坚决杜绝作风散漫问题;二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发现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批评提醒,约谈警示,加大监管力度,并告知若再犯定严肃处理。

  20.关于“部分法官干警外出执行公务时,改道办理个人事务”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了《曹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先审批后出差等事项,规范了出差管理事项;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对近年来外出执行公务办私事的人员进行自查摸底,对其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正确引导,对不掌握、未发现的进行深入挖掘,及时发现并做好针对性处置,消灭不好的苗头,杜绝监管缺失。

  21. 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组织开展了重点案件专项清查、排查和评查整治工作,评查349起案件,现已整改到位;经评查后对涉6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在案件评查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及补充办法,明确了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22.关于“多收代收诉讼费”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法院诉讼退费工作的通知》(鲁高法办〔2018〕77号)规定,全面排查对2017年以来预收案件受理费情况,对多收未及时结算的费用全部如数退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理。

  23.关于“诉讼费不能应退尽退”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法院诉讼退费工作的通知》(鲁高法办〔2018〕77号)规定,建立退费备用金管理制度,通过诉讼费与案款管理系统直接退回胜诉方当事人。

  24.关于“大额物品购置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原则,修订完善了《曹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大额物品购置流程,凡大额物品购置由综合办公室提出,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县政府财政部门统一采购,并报县纪委备案,一律不得自行购置。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5.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造成重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整已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了《曹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先审批后出差等事项,规范了出差管理事项;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对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按有关要求进行严肃查处。

  2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互相批评‘辣味’不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与民主生活会指导、督导组的沟通对接,诚邀其对我院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二是加强会前对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逐一审核把关,强化会中管理,对存在偏离主题、自我批评“走过场”、以建议代替批评、“辣味”不足等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纠正。

  27.关于“落实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定完善了《中共曹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议事规则》,决策时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并形成会议记录。

  2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对在此次巡察中发现的支部学习活动相关台账资料的填写和记录问题,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流于形式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对相关单位和负责同志提出批评,责令检讨。分管领导开展工作约谈5人次,重申思想建设阵地和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杜绝类似现象的再发生;二是机关党委加大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格审核上传灯塔党建材料,不定期督促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29.关于“党员教育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每月对灯塔党建学习不达标的支部、党员,定期予以通报,在“灯塔-党建在线”注册党员的参与率达到100%;二是对个人笔记记录不规范的进行全面检查,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按照要求持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四是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以免因记录人员的工作疏忽导致学习记录不完善。

  30.关于“聘用人员队伍流动性较大”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结合劳务派遣公司,一是研究制定了《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聘用人员分级管理、考核机制;推行动态薪资待遇管理,明确了提高薪资待遇情形;落实综合考核考评,对不合格者停发或者减发工资报酬,直至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更换,力争最大化减少人员流动性问题。

  31.关于“部分协警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司法警察大队加强协警日常工作管理,落实工作规范,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二是强化协警业务专项培训,举办了为期15天的司法警察技能培训班,增强了协警的责任心、荣誉感。

  32.关于“党务专职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现专职党务干部配备到3名,达到党务干部配备的规定。

  33.关于“党务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融合不够,重审判执行轻党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全面,研究党建工作少,对党建工作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的问题。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一是坚持将支部建到庭上,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在组织设置上深度融合,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既抓各自分管或主管的业务工作,又抓党建责任的落实。二是在工作谋划上深度融合,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做到“四个同步”。年初,对党建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年中,检查落实情况;年底,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既要述职述廉,又要述党建。三是坚持党内先进典型与审判业务先进典型选树相互结合,在典型选树上品牌创建上深度融合;四是深化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定期组织对基层党建工作展开专题研讨。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4个)

  1.关于“执行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办案需求”的问题。

  推进的整改措施:一是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按照市中院“在编执行干警占所在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于15%”要求调整充实在编执行人员;二是新招录的公务员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增加执行力量。

  2.关于“党组班子老龄化,进取精神弱化”的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积极争取县委、县委组织部门的支持,有条不紊开展各项工作;对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的班子成员和个人开展及时约谈、提醒、责令检讨。

  3. 关于“中层干部、员额法官没有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的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积极争取县委、县委组织部门、县委编制部门的支持,有条不紊开展各项工作,推进年轻干部的培养、储备。

  4.关于“退休党员管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县直机关工委已批准成立两个退休党员党支部,并向县编办申请,在政治部挂牌老干部管理科,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全面整改,曹县法院全体党员干警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和激励。下一步,曹县人民法院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切实推进法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继续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铁的纪律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暂时未完成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伴决不放手;针对已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抓常抓长,持续跟踪督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增强曹县法院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强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珍惜和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整改到位。

  (四)以整改促工作开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曹县法院工作开展的重要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劲动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实现以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

  本通报自2021年11月1日通过曹县人民法院政务网站(http://hzcxfy.sdcourt.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0-3209122;邮政信箱:地址:山东省曹县珠江西路1999号,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收),邮编:274400;电子信箱:cx.zxj6981@126.com

  中国共产党曹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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