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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7年
  • 作者:曹县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2日

  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1月20在曹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孔令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0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以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己任,认真贯彻县委部署和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工作报告决议,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发展。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一年来,县法院始终把审判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之中,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3806件,审执结3868件(含旧存),结案率达101.63%,收结案保持动态平衡。

  第一,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们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审结刑事案件461件,判处犯罪分子638人,比上年分别上升22.9%和26.8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23.9%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209件,判处犯罪分子474人,依法惩处了在城区抢劫、盗窃20余起的以杨志强为首的团伙犯罪案,杨志强等5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年;严厉惩处了以张猛为首的以抢劫出租车为作案目标的犯罪团伙,4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九年,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破坏生产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45件,判处犯罪分子47人;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渎职等案件12件(含旧存),判处16人;依法审判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依法适用缓刑39人。少年审判庭被市委授予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在县委的领导下,妥善处理了涉及回、汉两民族公民的张培刚5人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案和徐振龙寻衅滋事等一批敏感性案件,并先后深入到县三中、梁堤头职业高中等学校上法制课3次,召开公判会2次,公开宣判犯罪分子40人,旁听群众30000余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对预防和减少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以化解矛盾、理顺关系为主导,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受理民商案件2367件,审结2442件。其中审理涉及构建社会和谐紧密相关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一审民事案件1236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0.61%依法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促进了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审结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案件的商事案件1206件,规范了市场行为,维护社会诚实信用体系的建立,防范和化解了市场风险。工作中,我们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发挥了民事审判 减压作用,在审结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中适用调解结案的占71%,较好地做到了案结事了,提高了服判息诉率。

  第三,依法审慎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权依法行使。2006年,受理行政案件148件,审结152件(含旧存),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77件,执结135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先后到行政执法单位和部分乡镇开展法律讲座,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对行政机关行政处罚错误、程序不合法的2件案件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切实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第四,加强审判监督和信访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慎重启动再审救济程序,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依法予以再审,全年共受理申请再审或重审案件29件,审结30件。推行信访首访责任制和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制,健全信访案件处理机制,积极参与县领导轮流接访和五长接访活动,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件126(人)次,截止目前没出现新的上访老户。

  第五,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我院紧紧抓住贯彻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精神的机遇,认真落实上级法院部署,积极争取县委、人大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努力解决执行难。县委专门召开了由各乡镇及县直部门参加的加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将执行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起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率先在全市法院建立起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并采取集中执行、突击执行、联动执行等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35件,执结813件,执结标的额721万元。

    二、全面加强司法管理,深入开展规范型法院创建活动

  我们立足于规范司法行为和法官行为,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

  ——规范审判管理机制。一是规范立案工作。针对民商事案件争管辖权的现象,我们制定了《关于民商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暂行规定》,明确了业务庭和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的范围、类型、管辖争议的处理等问题,规范了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工作。二是加强了案件的质量监督。实施了《审判流程管理操作规程》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案件立、审、执每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对审限实行督办、催办。并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了对案件的动态监督,实行月评查月通报制度,2006年共评查案件2360起,有效地增强了监督管理的效果。三是规范案件宏观管理。研究制定了《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规则》、《专业指导小组工作规定》等,建立起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四个专业指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研讨疑难案件,总结审判经验,制定业务指导意见。落实二审发改案件逐案分析制度,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以及本院再审改判的案件逐案评议,集中会诊,对审判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2006年,上诉案件被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比2005年下降了12.4%。四是规范庭审活动。进一步完善庭前证据交换、证据展示等制度,推行当庭举证、质证、法官当庭认证等证据审查模式,有效地促进了庭审活动的规范化,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五是规范调解工作。坚持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8.3%,同比增长了0.6个百分点,实现了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办案效果。

  ——规范案件执行管理机制。我们以落实中政委52号文件为契机,规范了信息通报、信息利用、信息更新等长效机制;制定了《执行局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执行流程管理、执行分权制衡机制,严格了查封、扣押、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的审批手续,规范了执行案款的管理和过付程序,推行了执行风险、财产调查、财产处分、异议审查、执行进程五公开,使监督存在于执行全过程。组织开展了执行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了案件款及时全额过付给当事人。以上制度实施后,规范了执行权的运行,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案件执结率达91.87%,比2005年提高了39个百分点。

  ——规范信访工作机制。我们提出了胜败皆服的要求,推行了《信访流程管理制度》和以包接访登记、包疏导教育、包阅卷审查、包询问听证;定包案领导、定包案单位、定信访责任人、定承办法官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四包四定信访责任制,一月一调度,重点时期、敏感时间及时调度,排查重点对象,每起信访案件都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庭室、具体人员,初步建立起以院领导为核心、立案庭为主力、法官干警人人参与的大信访格局。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全部进行核查。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的,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立即进行纠正,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不实的,通过回访的形式,主动找当事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做到了件件有核实、有着落,减少了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2006年,涉诉信访同比下降了32.3%,未发生到市、进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

  ——规范司法行政管理。我们立足全面规范,整体完善提升,重新修订下发了《二00六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了《法官干警业绩考评办法》、《行政管理工作规则》等办法,完善了审判人员、综合部门人员岗位责任规范和工作程序规范。对审判、执行岗位实行了 发回改判率、申诉听证率、执行中止率、实际执行率、结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当庭裁判率、上诉率、调解率、信访投诉率十率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考核,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考核体系;明确了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职责和事务办理程序,规范了会议、公文、财务、车辆、档案等管理制度,做到了规范统一,运转协调,高效透明。

   三、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扎实开展服务型法院创建活动

  我们立足本地实际,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上、细节上为群众着想,为群众提供方便。

  一是积极推行立案调解,提高办案效率。制定了《立案调解工作规定》,在立案环节上调解案件20件,其中1件仅用了45分钟就办理完毕。

  二是借助科技手段,实现立案审判全面提速。我们实行了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在2处人民法庭建立起了电子签章系统,便利群众诉讼。推行了网上立案、远程立案、巡回立案等相结合的模式,一般案件10分钟内办完立案,并随机排定案件开庭时间。对进入程序的案件,全程跟踪,网上监督,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质量、效率意识,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据统计,我院民商事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48天,有10%的案件当天即可审结。

  三是推行诉讼须知、风险告知等制度,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针对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参与诉讼、依法维权的能力不强的实际,推行了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指导群众依法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向当事人提示诉讼请求不当,超诉讼时效、举证逾期等方面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帮助他们避免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活动,方便群众诉讼有重点地开展法庭下乡活动,特别是对老弱病伤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巡回立案、就地审理等方式,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适时组织开展了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户等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一年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92人次,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使进城务工人员尽快拿到了应得报酬。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2006年,为有理无钱的当事人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手续金额达12.5万元,干警为贫困人员捐资3000余元。

  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主线,努力提升法官干警素质

  2006年,我院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为契机,将增强司法能力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以队伍的高素质确保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一)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中政委和省市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与开展学习贯彻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和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活动相结合,着重在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在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上下功夫,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教育活动,丰富学习教育形式,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开展了回访案件当事人、向社会征求意见等活动。2006年,全年回访案件当事人260人次,发放征求意见信440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群众等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有效地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

  (二)以人为本抓队伍。我们从班子成员调整力度大,充实人员多的实际出发,修订了《党组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完善了谈话打招呼制度、党组民主集中制度,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保证书,约束、规范了领导行为。全面实行岗位目标量化管理,完善法官干警业绩评价体系,并把考核成绩作为立功受奖、提拔重用的依据,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2006年,在县委、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我院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和干部调整工作,充实了5名党组成员,提请任命了2名副院长、4名审委会委员,20名同志被任命为主任、副主任科员,27名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走上了中层正副职领导岗位,使我院的领导干部队伍素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三)强化业务技能学习。2006年,我院明确提出创建学习型法院,着力提高干警的法学水平和理论素养。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规划和每月的学习重点,按月检查验收。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9月份集中开展了庭审观摩评议,观摩评议了11起案件的庭审,从庭审用语、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当庭裁判能力、庭审笔录等14方面进行了评议,指出不足,提出意见,提高了法官的庭审能力。10月份,开展了诉讼文书制作大练兵评比,在全市法院诉讼文书制作练兵活动中我院再次获得团体第三名,收到了以学促司法行为规范、促司法能力提高的效果。

  五、认真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人民法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2006年,我院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一是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9月份,我们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旁听了原菏泽市国土局开发区局局长黄爱民、副局长杨彬等涉嫌受贿案的庭审活动,视察了法院工作,直接接受了人大代表的监督。二是坚持向人大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人事任免事项事先征求人大意见,保证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准确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增强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三是认真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为保障人民陪审员正常履行职务,我院认真落实关于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的意见,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113件次,确保了人民陪审制度的实施。

  总之,2006年,我院各项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唯一的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审判和执行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先进行列。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离县委和全县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少数法官宗旨观念淡漠、大局意识不强、司法作风不硬、业务能力不精,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执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审判力量、司法环境与审判任务、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司法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六、全面树立创新意识,认真做好2007年工作

    2007年,是我县实施奋战十一五,实现新跨越战略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在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曹县发展服务上狠下功夫。2007年总体工作思路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审判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为构建和谐曹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第一、继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我县快速发展搞好司法服务。我们继续认真落实县委的整体部署,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不同时期的突出犯罪和严重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突出打击重点,又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社会和谐。落实好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平安曹县建设。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审理好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二,继续开展好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的教育活动,抓好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并以此为契机,确保法院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以法官业绩档案建设为重点,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和法官业绩档案的管理使用。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性锻炼和理论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真正为党和人民群众掌握和行使好司法权。

  第三,全面加强司法管理,切实保障司法公正。以规范、完善、落实制度为切入点,以强化审判、执行质量效率管理为核心,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立案、庭审、调解、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执行、涉诉信访处理等司法活动诸环节的行为,约束法官的业外活动,引导法官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

  第四, 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依法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规范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继续推行诉讼风险告知、举证指导等便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加强法庭建设,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为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便利。

  第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执行县委的决定和决议,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报告制度,认真办理党委、人大交办的事项;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时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主动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防止法院工作出现偏差,保障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健康深入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领导和县人大监督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县委会议精神,为圆满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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