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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3月11日在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孔令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09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奋战‘十一五’、实现新跨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履行职能,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69件,审(执)结4690件(含旧存),比去年分别增加11.7%和8.56%。
——全力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我院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意见》,提出了13条应对金融危机的司法措施,自觉做到司法想大局,同心克时艰。积极开展“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活动,走访了铜发集团、辉煌电力等23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800余次,化解涉企重大矛盾纠纷15起。对涉企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如受理曹县金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诉浙江绍兴、曹县万得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诉浙江嘉兴等买卖合同案件后,承办法官坚持公正办案,热情服务,不辞劳苦,四下江南,几经协调,终于使全部案件得以调解,追回欠款200余万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持罪刑法定和罪行相适应的原则,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72件,审结389件(含旧存),判处犯罪分子42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2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6人。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如孙振毫、张顺、李涛、张俊等人在古营集镇和县城周边乡镇横行乡里,多行不端,我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依法分别从重判处十六年三个月至五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打击多发性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盗窃等案件211件,判处犯罪分子246人,分别占全部刑事结案总数的54.2%和57.6%。严惩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8件,判处犯罪分子13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慎用缓刑;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促进罪犯改恶从善,减少社会对抗,先后对211名被告人判处拘役、缓刑。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推行了社会调查员制度,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对29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使70%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得以调解。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提出防范治安管理和经济犯罪隐患的司法建议14份,召开公判大会3次,为创建“平安曹县”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2009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947件,审结2907件,无一超审限案件。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综合运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和情理感化等手段,将情、理、法融为一体,把耐心、诚心、真心渗透在具体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2403件,调解率达73.14%。同时,积极推行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调解机制,形成了维护社会和谐的整体合力。积极审理商事案件。审理金融借贷、合同纠纷等商事案件1252件,维护了诚信公平的市场秩序。依法快速审理执行了32起涉及农业发展银行的借贷案件,为农发行核消7700余万元不良贷款创造了有利条件,优化了金融环境。审理曹县生源油脂有限公司等9起企业破产案件,促进了产权制度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积极稳妥处理行政争议。坚持维护、监督与支持并举,妥善处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合同等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实现了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受理行政案件253件,审结255件(含旧存)。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及时疏导纠纷,增进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协调和解行政案件195件,和解率76.5%。依法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11件,执结351件(含旧存)。根据县水务局申请,依法妥善处理了洙赵新河桃源段的6栋违法建筑;根据县计生局申请,依法执结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77件,依法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中级法院对我院行政审判工作给予了通报表彰。
——多措并举力克执行难。始终把解决“执行难”作为工作重点,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倾力做好执行工作。充分运用冻结、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灵活运用财产申报、媒体曝光、悬赏举报等执行方法,确保生效裁判的执行。先后将60名被执行人在县电视台曝光,依法对162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对10名暴力抗法、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人员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充分发挥说理释法、思想疏导的作用,消除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被执行人与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和解执行率大幅度提高。2009年,新收案件1097件,结案1136件(含旧存),执行结案率为104.5%,同比提高11.4%,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创新和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让法律公正存信于社会,施惠于群众。
(一)妥善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我院及时稳妥地审理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主体的案件227件,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审理医疗、人身损害、财产权属等案件414件,依法保护了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理婚姻、赡养、抚养等案件1292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便民措施。一是制定司法便民十五项措施。设置了接待室,配备了当事人休息、饮水等人性化关怀服务设施;规范了立案程序,实行了远程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措施。强化立案调解工作,完善公开听证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二是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对来访群众发放《当事人起诉需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资料,讲解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三是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贴近民情的工作特点,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发放“便民诉讼服务卡”,全面畅通诉讼渠道。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6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赡养纠纷一律先立案,再由法庭代办诉讼费减免手续,执行案件一律不预收执行费用,为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和特困企业提供司法救助36件次,减、缓、免诉讼费23.4万元。
(三)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和息诉稳控工作,积极参加“五长”联合接访,采取“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领导包案”为主要内容的“四定一包”制度,认真办理接访案件。重点做好中央和省市交办的案件,圆满完成了“国庆”和“十一运”期间的稳控任务。推行了判后释疑机制、疑难复杂案件附法律条文制度,使当事人明白输在哪里,赢在何处,从源头上预防了信访案件的产生。2009年,处理来信来访20件(人)次,同比下降了43%。
三、坚持机制创新,公正高效,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1、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认真落实发改案件逐案分析制度,对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建立起了以承办法官分析,审监庭、审委办专业组织分析,审委会分析为主要内容的“三级逐案分析机制”,逐案自查、核查,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质量。实施精品案件工程,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向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向法官发放廉政提示卡,实行案件评查和法官考核、纪检查处联动的机制,提高了法官办好案、出精品意识。今年以来,评查案件3216件,案件质量优良率达93%以上。
2、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操作规程》及配套考评办法,全面应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案件实行预警监督、跟踪催办、时限提示和超审限通报制度,立案庭认真落实每周通报制度,强化督导,先后发出催办通报48期,对148起临近院内审限的案件进行了催办,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结案,有效地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对被告人认罪、控辩双方无异议的刑事案件,简化庭审环节;适用简易程序速裁民商事案件,缩短了办案周期。在院内审限期内结案的占全部案件的96%。
3、进一步完善法官业绩考核机制。重新修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落实《法官干警业绩考评办法》、《办案能手评选办法》等,开展了争当“办案能手”和“零错案、零上访、零投诉”竞赛活动,促使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司法理念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呈现出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息诉罢访率上升,案件申诉率下降,办案期限缩短的良好态势。去年,立案庭、刑庭被评为全市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庭室,3名法官被评为全市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法官,2名法官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
4、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重新明确了诉讼文书的格式标准,实行了裁判文书对内、对外公开制度,对判决书一律由分管领导签发,提高了裁判文书制作水平。2009年,在全市法院裁判文书质量抽查评比中,我院总成绩在全市法院列第二位,其中,刑事类获第一名,民事审判类、执行类获第二名。在省市法院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中,我院参评的裁判文书一份获一等奖,二份获二等奖、五份获三等奖。
四、坚持公信立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县委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先后下基层回访100余次,发放征求意见函1000余份,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检查分析和整改问题,不断改进加强工作,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努力打造“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官队伍。
(二)大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以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怎样对待当事人”大讨论活动,努力解决对待当事人的感情态度问题,着力培养法官的亲民意识,促进审判作风的进一步转变。狠抓院风院纪,狠抓规范管理,从法官的职业道德、庭审规范、信访接待等方面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营造“干事创业、公正廉洁、文明和谐、严谨务实”的良好风气。
(三)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等多种途径,着力增强广大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把握社情民意、把握法律精神以及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诉讼调解、文书制作等能力,进一步提高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去年,27人次参加了全省法官培训,6批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民商事、行政、执行业务培训和视频教学,有效地提高了法官法学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大学习、大讨论”专题教育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从思想深处挖根源、从纪律作风查问题、从监督制约定措施,建立起了廉政文化走廊、廉政网站,推行了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和财产申报、重点对象谈话、定期回访当事人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法官与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关系,做到了警示教育经常化、谈话提醒经常化、案件回访经常化,连续五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风清气正的院风进一步浓厚。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深入开展“学习东营经验”、学习全国优秀法官陈燕萍等活动,促使广大干警学习借鉴典型的优秀品格和先进经验,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我们始终把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去年5月份,就2008年6月份至2009年5月份的履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及时制定反馈整改意见,并在县电视台、新曹县报作了公开承诺。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坚持向人大常委会定期报告专项工作,确保人大监督顺利进行。完善联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完善建议办理机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高度重视法律监督,制定了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完善舆论监督;在全市率先开通民意沟通专用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多角度服务人民群众。
一年来,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我院被市委授予“平安建设基层单位先进集体”、“公正执法先进单位”等称号,5个庭室和16名法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全院综合工作连续5年保持全市基层法院先进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法官宗旨意识不强,对当事人存在“冷、横、硬、烦”现象; “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执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法院人员断层现象比较突出,基础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做好2010年的法院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推动我县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新思路,实现新发展。2010年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更新司法理念,开创服务大局、科学发展新局面。要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服务大局和科学发展上来。依法审理好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案件,整合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多渠道、全方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县委领导,虚心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
(二)强化职能作用,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新进展。发挥刑事审判惩、防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保护、服务职能,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发挥行政审判支持与监督职能,营造快捷务实的政务环境;发挥执行工作职能,营造权威高效的司法环境。加强司法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判息诉率。继续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委托调解对接上下功夫,协调社会各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三)深化便民措施,追求取信于民、公信立院新目标。切实转变作风,依法审理好关系群众利益的案件,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要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建设立案、信访大厅,继续实施远程立案、巡回办案,让当事人打官司更加经济、便捷;健全完善案件信息公开查询、判后答疑等制度,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诉讼渠道,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
(四)推进队伍建设,实现司法能力新突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为严格、公正司法,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全面提升法官的整体素质。要继续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工作,推动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法官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五)强化管理,促进法院工作规范化水平新提升。以规范庭审行为为切入点,规范法官言行。加强法院工作标准化建设和网络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应用,充分利用并不断升级信息化平台,推进内部司法政务管理系统、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当事人查询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
各位代表,新的任务、新的征程、新的希望,需要我们有新的思考、新的探索、新的突破。在新的一年里,全体干警将继续秉承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以新的姿态、新的努力、新的业绩,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曹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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