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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
  • 作者:曹县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2日

  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6在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孔令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0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职能,公正裁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579件,审(执)结4599件(含旧存),比去年分别下降5.12%和1.94%。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职责,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惩治力度。2010年,受理刑事案件321件375人,审结313件354人。生效判决347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7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80人。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如祝旺、张涛等8人在学校周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我院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依法分别从重判处十三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加大打击多发性犯罪的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严惩了以祝清丽、张旭为首的5人犯罪团伙。该团伙先后在菏泽开发区、成武县、河南民权县、兰考县等地盗窃机动车辆16辆,价值23万余元,5人全部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理了原曹县畜牧局副主任刘诗堂受贿等一批案件,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积极参与打击涉烟犯罪、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等专项斗争,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和轻微的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一年来,先后对210名被告人判处拘役或缓刑。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推行了社会调查员制度,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对29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少年庭被团市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先进集体”。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77%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得以调解,取得了“被告人服罪愿赔、受害人得赔息诉”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提出防范治安管理和经济犯罪隐患的司法建议6份,召开公判大会3次,为创建平安曹县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化解矛盾纠纷。2010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531件,审结2687件。我院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强化了能动司法意识,完善了《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加大了服务全县重点企业,特别是服务全市60重点企业的力度。开展了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走访了16家企业,解答企业咨询200多人次,及时把握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慎重处理涉及企业改制、破产案件,妥善审理了曹县翔宇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件,尽力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依法审理婚姻家庭、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重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积极审理了买卖、借款、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金融债权等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和诚信交易原则。加强了涉农案件的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维护、监督与支持并举,妥善处理了社会治安、土地、计划生育合同等行政案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受理行政案件185件,审结187件。执行了社会抚养费征缴等非诉行政案件324件,维护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坚持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彼此沟通,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在审结的案件中,协调和解行政案件165件,占行政诉讼案件的88.2%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2010年,我们以“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契机,努力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倾力做好执行工作。完善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规范执行案件中止的规定》等制度,规范了执行秩序和纪律。集中开展了涉金融系统案件的专项执行和清理积案活动,先后执结了涉金融案件780件,标的额1260万元。充分运用冻结、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依法查封了428名被执行人的存款或不动产,依法对162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充分发挥说理释法、思想疏导的作用,消除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被执行人与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和解执行率大幅度提高。2010年,执结各类案件1409件(含旧存),执行结案率为103.5%,同比提高11.4%,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优化环境,改进作风,践行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要求

  我们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创新和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让司法公正存信于社会,施惠于群众。

  ——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努力服判息诉。我们认真落实立案信访工作制度,推行了法律释明制度,针对当事人的疑问和焦点问题,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讲解,让当事人明白输在哪里、赢在何处。对部分疑难案件,附录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当事人能够详细了解胜败的依据。经释明和答疑,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8.97%。积极参加县领导集中接访、政法五长接访,集中处理了一批信访案件;定期组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排查了不稳定的苗头,化解了一批矛盾,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新的非正常信访案件。

  ——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力求案结事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去年,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73.63%同比上升5.3%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的实施意见》,把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点多、量大、面广的传统民事纠纷纳入多元化调解机制,着重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依靠社会力量协同解决涉诉纠纷特别是我院作为全市法院司法确认工作试点单位后,我们更加注重县委、人大等领导机关协调、与县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调解,与医疗、维权等行业组织的调解对接,开创了以司法调解为主导,与行政调解互动衔接,与医疗、保险等相关行业部门密切沟通的解决纠纷新途径,及时、依法调处了一批未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化解了社会矛盾。

  ——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服务实效。一是认真落实了司法便民十五项措施,投资50余万元,建设了立案大厅和信访大厅,对审判庭进行了改造,设置了当事人休息区,配备了饮水机、文具、空调等便民设施。实行了远程立案、网上立案,强化了立案调解工作,完善了公开听证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对来访群众发放《当事人起诉需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资料,讲解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三是实行巡回审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贴近民情的工作特点,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发放“便民诉讼服务卡”,全面畅通诉讼渠道。

  ——彰显人文关怀,加强司法救助。充分关注贫困群众和职工的司法需求,建立起诉讼“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严格按照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诉讼费用,并及时对诉讼费收取情况进行检查,不该收取的费用一分不收。对赡养纠纷一律先立案,再由法庭代办诉讼费减免手续,执行案件一律不预收执行费用,为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和特困企业提供司法救助17件次,减、缓、免诉讼费6.4万元。并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9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维护了他们的诉讼权益。

  三、更新观念,规范管理,确保公正高效司法

  2010年,我们以“管理年”活动为总抓手,建立起了以人为本的队伍建设机制、快捷高效的司法政务机制和科学规范的审判运行机制,成立了队伍建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政务工作管理“三个督导组”,实行分体系管理,确保了公正高效司法。

  1、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按照“高、快、好、省”的要求,严格落实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补充办法,细化分解了质量指标,9月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对1-9月份办结的案件全面进行了细致的评查,通报了评查结果,并将评查结果计入了法官业绩档案。认真落实发改案件逐案分析制度,建立起了以承办法官分析、案件质量管理督导组专业组织分析、审委会分析为主要内容的“三级逐案分析机制”,对二审改判发回的案件,逐案自查、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严肃追究,落实了审委会表决下的错案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案件质量管理督导组加大了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法官办好案、出精品意识。2010年,在全市法院案件质量抽查评比中,我院总成绩在全市法院列第二位;在2009年度全市法院“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中,立案庭被评为全市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庭室,4名同志被评为“三零”竞赛活动优秀法官。

  2、进一步完善案件效率管理体系。我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诉讼、执行各个节点的控制,立案庭负责对案件的预警监督、跟踪催办、时限提示和超审限通报,周通报月调度,重点加强了对审限延长、中止、中断、审限扣除、程序转换、司法鉴定、案件报结及归档等环节的监控,对审限过半的案件发催办函;对临近法定审限的案件发催办通知,限期结案,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并对2004年以来中止审理案件进行了清理,杜绝了超审限案件和隐性超审限案件。

  3、进一步完善法官业绩考核机制。重新修订了《法官干警业绩考评办法》,建立起了法官干警的业绩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对法官干警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精细化管理。政工部门负责对庭室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庭长负责对本部门的法官履行职责情况考核,人案结合,分级考核,量化管理。开展了争当“办案能手”和“零错案、零上访、零投诉”竞赛活动,促使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司法理念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呈现出调解撤诉率、息诉罢访率上升,案件申诉率下降,办案期限缩短的良好态势。

  4、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重新明确了诉讼文书的格式标准,实行了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对判决书一律由分管领导签发,提高了裁判文书制作水平。2010年,在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我院参评的8份裁判文书获奖,一份获一等奖,一份获二等奖、六份获三等奖,在各县区法院中位居首位。

  5、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所有案件全部公开宣判。扩大人民陪审员代表领域的广泛性,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中选任了60名人民陪审员;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范围,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53%,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并受邀参加了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介绍了做法。

  四、强基固本,从严治院,着力提高社会公信力

  (一)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我们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每周五下午干警集中学习,重点加强了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性教育、司法良知教育和司法价值观教育等,参加了市法院组织的学条例知识竞赛和考试,并于9月17日组织全体干警到县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并通过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创先争优等专题活动,认真查排纪律、作风及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改变了队伍的思想观念,转变了工作作风,团结进取精神进一步增强。

  (二)深化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认真开展各类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等多种途径,着力增强广大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把握社情民意、把握法律精神以及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诉讼调解、文书制作等能力,进一步提高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去年,27人次参加了全省法官培训,6批次189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民商事、行政、执行业务培训和视频教学,有效地提高了法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深化审判作风建设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善执法形象为重点,制定实施了审务督察制度,加大了巡访、回访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保护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在法院、法庭参加诉讼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力,开庭时着装不规范、随意改变开庭时间、打断当事人或律师发言、接听电话等,不遵守庭审程序,不讲究司法礼仪的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中午饮酒、吃请和警车乱停乱放的查处力度。去年以来,队伍建设督导组巡访6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点对点的批评。

  (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书,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到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进一步规范了法官与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关系,完善了回访当事人、廉政监督卡、重点对象谈话、定期回访当事人等制度,做到了警示教育经常化、谈话提醒经常化、案件回访经常化,连续六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风清气正的院风进一步浓厚。同时,我们把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作为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创建了廉政文化长廊,开辟了廉政专网,使干警时刻受到格言警句的启迪,让干警将公正廉洁执法入脑入心。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法院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为此,我们始终把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去年5月份,就2009年以来的执行工作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针对提出的建议,及时制定了整改意见。完善联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完善建议办理机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完善舆论监督;开通了民意沟通专用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多角度服务人民群众。

  一年来,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去年年初,我院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6个庭室和16名法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全院综合工作连续6年保持全市基层法院先进行列;在全县“六十佳”评选活动中,我院1名干警被评为“十佳文明服务明星”、1名干警被评为“十佳好媳妇”;在全县2010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评选活动中,我院3名干警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和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理解与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共同奋斗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案件审判质量还不够高,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存在差距,一些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辩法析理、调解协调,达到“案结事了”的能力和技巧还不够强。三是法院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较低,不能全面满足人民群众公正便捷高效诉讼的需要。四是法院的经费、物质装备等还不能完全满足审判工作的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做好2011年的法院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我县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新思路,实现新发展。2011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在依法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继续坚持严打方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抓好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妥善审理在我县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强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维护涉诉民生利益。

  第二,强化和谐司法意识,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成效。继续抓好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努力做到“事要解决,息诉罢访”。 加强诉讼调解,深化诉调对接,形成全程、全面、全员调解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执行威慑机制,进一步改善执行环境,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

  第三,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落实司法为民的重点,改善诉讼条件,改进服务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实现诉讼权利。抓好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第四,强化公正廉洁意识,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以党建的新进展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发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细化司法标准,完善司法规范,切实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第五,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上取得新成效。完善审判工作机制,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权与责、审与判的有机统一。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强化定案把关措施,建立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完善审判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决定》,全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第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上取得新成效。及时主动地向人大和政协汇报或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和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坚持“主动、经常、深入”工作方针,完善和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人代会的决议,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美好的新曹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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